共 24 条
法律文明的变革:人工智能主体地位的赋予及其标准
被引:1
作者:
于江磊
尚海涛
机构:
[1] 天津师范大学
关键词:
人工智能;
主体资格;
法律体系;
二元化;
D O I:
10.19702/j.cnki.jsemc.2020.02.008
中图分类号: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030105 ;
摘要:
人工智能的出现对传统"自然人"法律主体理论提出了挑战。随着智能程度的提升,人工智能将逐步摆脱"物质工具"的机械特性,具备越来越强的自主性。人本主义理念的泛滥与人工智能法律人格相冲突。从宗教神学、现实可能性、理性主义等角度来看,人工智能具备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条件。传统的以自然人为中心的"一元制"法律体系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秉承自然法的包容理念,建构新的涵括人工智能法律主体的"二元制"法律体系成为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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