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反智化批判

被引:215
作者
刘艳红
机构
[1] 东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法学; 反智化; 法教义学;
D O I
10.19404/j.cnki.dffx.20190819.001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热潮的再度兴起,使得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空前繁盛,但当前研究出现了违反人类智力常识的反智化现象。概念附会现象严重,不少成果只是基于"AI+法律"的任意性组合,"泛人工智能化"研究正在产生大量学术泡沫;制造人工智能研究中的"假问题"或误将司法适用问题当作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中的元问题,理论创新方向值得怀疑;将对策与科技问题当作理论与学术问题,离开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与方法,使得人工智能的研究日益滑向不可知论。人工智能并未对法律基础理论、法学基本教义提出挑战,受到挑战的只是如何将传统知识适用于新的场景。法学研究应该避免盲目跟风,走出对人工智能体的崇拜,回归学术研究的理性轨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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