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商业利用的正当性与民法规则构想

被引:5
作者
叶敏
机构
[1] 江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商业利用; 去身份化; 数据交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民法学界已基本形成共识,但信息的收集与利用者也应享有基于自身的劳动与智力付出而形成的合法权益。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并不必然带来个体权益的损害,两者可以产生双赢的效果。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认识到从单个主体角度进行信息保护的局限,将立法规制的重点放到信息利用行为上来。在具体规则设计上,应减少对"同意规则"的倚重,强调对个人信息的去身份化处理与审慎利用,通过知识产权、人格权、债权、民事责任等规则的设计互相配合,实现信息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平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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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42 / 150+160 +160
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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