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编纂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信息自决权——以刑民一体化及《民法总则》第111条为视角

被引:118
作者
刘艳红
机构
[1] 东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个人信息权; 信息自决权; 民法总则; 法益;
D O I
10.14134/j.cnki.cn33-1337/c.2019.06.002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为避免法益概念的抽象化并充分发挥法益限制处罚的机能,在已确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为个人信息权的前提下还应将之具体化。在民法编纂背景下,基于刑民一体化视角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并结合《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中的信息自决权。分析欧美两大模式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源头,个人信息的使用体现出信息主体的意志力,具有赋权效果,以信息自决权作为该罪法益可突出个人信息权在理论源头上与人的尊严和自由密切相关性。基于民法要扩张刑法要谦抑的理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也不是等同于民事权利的个人信息权,而是其中最重要的权利即个人信息自决权;以信息自决权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正是对刑法一般性的自我决定权的丰富和发展,并能充分发挥刑法保护公民自由等个人法益之机能。信息自决权司法实践中具有甄别值得处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机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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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Right to Privacy.[J]..Harvard Law Review.189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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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 .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 (05)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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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 .
比较法研究, 2018, (03) :1-19
[6]   个人信息保护:从个人控制到社会控制 [J].
高富平 .
法学研究, 2018, 40 (03) :84-101
[7]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态势与争议焦点探析 [J].
喻海松 .
法律适用, 2018, (07) :10-15
[8]   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 [J].
张明楷 .
法学论坛, 2017, 32 (06) :16-34
[9]   我国《民法总则》的成功与不足 [J].
王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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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研究, 2017, (04)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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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研究, 2017, (02) :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