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企业数据边界的界定与澄清——兼谈不同类型数据之间的分野与勾连

被引:28
作者
李扬
李晓宇
机构
[1] 中山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企业数据; 概念界定; 构成要件; 法律属性; 保护路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企业数据是企业所持有的且能够以符号或代码形式表现出来的数据,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性利益的稀缺性资源。企业数据与个人数据、公共数据在构成要件、法律属性以及权益保护路径三个维度上均存在差异性,不同数据类型之间的差异性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是完全孤立不可转化的。与个人数据"强人格权弱财产权"属性、公共数据"社会属性"不同的是,企业数据体现的是"强财产权弱人格权属性"。对个人数据及企业数据的法律保护应当作精细化的类型区分,进而实行差别化保护;公共数据采用的是管理化保护路径而非财产权化保护路径,维持私有权益与公共权益之间的平衡。厘清企业数据与其他类型数据的区别与联系,有助于推动企业数据权益法律保护制度的建构以及数据产业的崛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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