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R生效背景下我国被遗忘权确立研究

被引:35
作者
薛丽
机构
[1]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被遗忘权; 数据删除权; 立法障碍; 构建基础; 保护路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2018年5月生效的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将被遗忘权和删除权视作同一民事权利规定在同一法律规范中。实际上,被遗忘权是与狭义删除权存在本质区别的新型权利。被遗忘权是合法发布或正当处理的数据,脱离数据主体控制时权利人可以主张删除的权利。中外法院的被遗忘权纠纷案件判决结果表明,两者对于该权利的态度截然不同。究其原因在于中外被遗忘权的历史变迁路径不同。被遗忘权的本土化路径需要考量数据生命时效,平衡公众表达权,调和网络产业发展及考虑法律适用的可操作性。被遗忘权的制度理念在我国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聘用规定、网络侵权纠纷案件受害人救济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期限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我国应当在未来制定《民法分则·人格权编》或者《个人信息保护法》时确立被遗忘权制度,实现其从应然权利到实然权利的立法突破。当下《人格权编》草案第47条和48条存在较大问题,应予以修改完善。统一的数据保护机构应该设立,并采取"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才能保证被遗忘权的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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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权”背后的法律博弈.[N].陈昶屹;.北京日报.2014,
[2]  
个人数据保护和利用国际规则.[M].高富平.法律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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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 2011, 29 (03) :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