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秩序与县乡村体制——兼论农民的合作能力问题

被引:47
作者
贺雪峰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武汉
关键词
秩序; 行政嵌入; 县级人大; 选举; 乡公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422 [中国农民运动与组织];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当前农民的原子化状况使村庄很难内生秩序,而使得通过行政嵌入形成秩序成为宿命。强势的地方行政在维持地方秩序的同时又掠夺农民,谋取私利,因此必须通过体制内的县乡民主来制约地方行政。现实可行的途径是将乡镇政府改为县级的派出机构,并通过完善选举和强化县级人大职能来约束具有强势能力的县行政权力及其派出机构乡公所。当前县乡村改制的目标是“强县、弱乡、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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