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督察服务(FOS)比较研究

被引:11
作者
邢会强
机构
[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金融督察服务; 金融消费者; 调解; 替代性的争议解决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金融督察服务(FOS)是金融企业之间在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的民间组织,专门处理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企业的投诉并作出调解或裁决的一种替代性的争议解决制度(ADR),其裁决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消费者是否接受。通过比较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四国的FOS,可以为我国构建FOS提供经验借鉴。
引用
收藏
页码:83 / 88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新思路 [J].
邢会强 .
现代法学, 2009, 31 (05) :48-58
[2]   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督察机制及其对消费者的保护 [J].
邢会强 .
金融论坛, 2009, 14 (07) :33-37
[3]   从雷曼迷你债事件看新加坡对突发事件的治理 [J].
杨沐 .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9, (02) :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