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数据开放法制的发展与建构

被引:104
作者
宋华琳
机构
[1] 南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府数据; 政府数据开放; 行政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政府数据开放是行政主体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有助于保障公众权利,改进公共服务,推动发展与创新。未来应加快统一政府数据开放立法进程。应进一步拓宽政府数据开放的范围,以开放为原则,以不开放为例外。健全完善政府数据开放的程序机制,界定政府数据开放的标准。应建构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确保数据的定期更新,建构简化、用户友好型的政府数据开放系统,提高数据治理水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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