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免费+个别付费”: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个新思维

被引:89
作者
张新宝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互联网服务; 普遍免费; 个别付费; 普遍免费+个别付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在网络信息服务领域,业已存在的普遍免费模式削弱了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削减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相应义务,需要引入个别付费模式加以矫正和补充,形成与"普遍免费"模式并行的"普遍免费+个别付费"双重模式。"个别付费"模式的关键在于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产品或服务的一项独立属性,通过基础性能和附加性能区分的方式为个人信息"定价"。这样的双重模式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具有较强的法理基础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而这一模式的实施和推广需要在机制和制度方面作出必要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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