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智能社会的法律秩序

被引:252
作者
张文显 [1 ,2 ,3 ]
机构
[1]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
[2] 吉林大学
[3] 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
关键词
智能社会治理; 智能算法; 治理赤字; 信息社会; 数字人权; 法理型秩序;
D O I
10.19404/j.cnki.dffx.20200718.001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人类社会的法律秩序历经以土地为中心的农业社会法律秩序、以市场为中心的工业社会法律秩序、以网络为中心的信息社会法律秩序,而随着智能社会的到来正在转型为以算法为中心的智能社会法律秩序。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智能科技所催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革命,对现行秩序造成严重冲击和挑战,同时也为构建新秩序注入了强大动能。构建以科学、人本、公正、包容、共治为核心要素和鲜明标识的法理型法律秩序,是破解智能社会"治理赤字"的当务之急,也是智能社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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