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五种实践逻辑——基于对浙江省的政策与实践观察

被引:19
作者
任强 [1 ]
毛丹 [2 ]
机构
[1] 浙江行政学院
[2]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农村社区; 建设逻辑; 村民自治; 链接;
D O I
10.14112/j.cnki.37-1053/c.2015.09.010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作为国家规划下的变迁,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城镇化战略的重要配套工程,体现了国家力图由"外"带动"内"对农村进行再次整合的政策意图。之所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因为原有的村民自治制度已无法应对农村人口流动、集体经济弱化、认同感流失以及老龄化等带来的社会管理和服务难题。也就是说村民自治制度下相对封闭式的村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模式已无法高效率地持续运转。那么,农村社区建设能够克服村民自治制度下的上述局限性吗?以浙江的建设实践为例,文章具体分析了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普遍存在的三种模式:即以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为主导,以社区管委会为核心的"舟山做法";以公共服务下沉为主导,以社区公共服务站为核心的"杭州做法";以村庄经济社会制度改革为主导,力图从村民自治发展到社区自治的"温州做法"。分析表明,上述三种模式的运行机制可归结为五种逻辑——党政逻辑、公共服务逻辑、共同体逻辑、发展逻辑、社会稳定逻辑——的不同组合。在这五种逻辑中,党政逻辑主导"外力",共同体逻辑代表了社区"内力",而公共服务逻辑、发展逻辑、社会稳定逻辑等体现着"外力"与"内力"的连接。这五种建设逻辑还表明,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包含着多重目标与运行机制,这些目标与机制分开来看都有其现实需要和合理性。但如果不能做出有机整合,而仅仅以"几位一体"的名义简单堆砌,那么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外力"与"内力"就无法持续、有效地连接起来。为此,处理党政逻辑、共同体逻辑为代表的"外力"与"内力"之间的连接方式就成为中国农村社区建设成败的关键。换句话说,农村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其实是村民自治制度以来的一个老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以解决,农村社区建设就不会取得实质性进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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