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4 条
大数据“杀熟”的定性及其法律规制
被引:48
作者:
刘佳明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大数据“杀熟”;
价格歧视;
价格欺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大数据"杀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一种新型价格欺诈行为。在理论层面,我国解释论者将大数据"杀熟"视为价格歧视行为,将经济学上的"价格歧视"概念套用于法学研究中;在实践层面,规制大数据"杀熟"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因对价格欺诈行为界定不明确而外延过宽、法条过度竞合而难以适用。明确大数据"杀熟"行为的价格欺诈属性,并对价格欺诈行为的内涵及其构成要件予以立法明确,以消除法条竞合之乱象,是有效规制大数据"杀熟"行为、促进我国数据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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