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处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实践检视与规则续造——以《民法典》第1038条为中心展开

被引:3
作者
唐墨华 [1 ]
苏昊 [2 ]
胡贤君 [3 ]
机构
[1]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3]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川沙法庭
关键词
信息处理者; 安全保障; 义务;
D O I
10.14020/j.cnki.cn37-1430/d.2021.02.008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被泄露、篡改、丢失的事件时有发生,信息处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日益受到重视。信息泄露引发的民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呈现纠纷类型多元化、诉讼主体复杂化、责任形式集中化等特征,法官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存在尺度不一、说理不清等问题。究其原因是缺乏法律规范指引下司法实践的无所适从。《民法典》第1038条规定了信息处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对于该义务的内涵、侵权构成要件、证明标准、证明责任、责任形态等问题均未提及。因此有必要从《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体系化解释入手,总结分析已有案例、比较借鉴域外相关规则,对第1038条的司法适用规则加以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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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法总论.[M].梁慧星; 著.法律出版社.2001,
[4]  
债法总论.[M].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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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正山 .
清华法学, 2020, 14 (04) :140-158
[6]   论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 [J].
程啸 .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42 (02) :39-47
[8]   个人信息的侵权救济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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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法学, 2019, (04) :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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