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纠纷解决机制的变化及其原因探析

被引:22
作者
田先红 [1 ]
机构
[1] 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所; 程式化; 纠纷解决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当前乡镇司法所纠纷解决机制发生了新变化,从之前以解决问题为旨归转变为以贯彻法律程序为目的。司法所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式化、规范化会导致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积压和恶化,加剧农村基层信访治理的严峻形势,从而违背乡镇政府和广大农民对司法所的期待和要求。当前"送法下乡"不应只停留在形式层面,仅仅将一些所谓现代法律程序引入乡村,而更应该在治理过程中实实在在地贯彻法律的精神。
引用
收藏
页码:32 / 41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13 条
[1]   结构混乱与迎法下乡——河南宋村法律实践的解读 [J].
董磊明 ;
陈柏峰 ;
聂良波 .
中国社会科学, 2008, (05) :87-100+206
[2]   中西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困境——以赣南石镇为例 [J].
陈柏峰 .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8, (02) :26-32
[4]  
调解、实践与经验研究——对调解研究的一个述评[J]. 陈柏峰.清华法律评论. 2007(00)
[5]   取消农业税对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影响 [J].
贺雪峰 .
甘肃社会科学, 2007, (02) :1-3
[6]   试论涉诉信访的制度困境及其出路 [J].
张文国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02) :86-91
[7]   关于建立和完善有效化解社会冲突的地方信访工作制度 [J].
严明清 ;
李广平 .
江汉论坛, 2005, (12) :58-60
[8]   司法权视野中的纠纷 [J].
孙万胜 .
当代法学, 2001, (06) :13-16
[9]  
华北村治[M]. 中华书局 , (美) 李怀印, 2008
[10]  
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M]. 上海书店出版社 , 张静著,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