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困境——以赣南石镇为例

被引:6
作者
陈柏峰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关键词
中西部农村; 法律服务所; 司法所; 两所分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农村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对于中国法治实践有着重要意义。赣南石镇的实证材料表明,刚刚实现"两所分离"的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都处于困境之中。在诸多因素的合力下,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日益缩小,而法律服务所在其中的竞争力还在不断降低;司法所则随之处于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的"条块矛盾"中,受到了财政来源方面的压力。可以说,在中西部农村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当前"两所分离"的相关改革使得中西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处于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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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 2007, (01) :7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