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话语权”与农村社会和谐

被引:2
作者
廖艺萍
机构
[1]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
关键词
农民; “话语权”; 利益表达; 自治组织; 社会和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422.0 [党对农民运动的领导];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农民拥有利益表达的“话语权”是农村社会和谐的基础与重要表征。当前,农村一些不和谐现象的出现,正是农民“话语权”在制度内缺失的某种回应。要保障农民的“话语权”,应当完善利益表达渠道、着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并建立农民自己的组织,比如农会,以增强农民“话语”表达的政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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