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修复的司法裁量

被引:48
作者
李挚萍
机构
[1] 中山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修复; 司法救济; 司法裁量;
D O I
10.16493/j.cnki.42-1627/c.2014.04.003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D923 [民法];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030105 ; 030106 ;
摘要
环境修复是针对环境损害所提供的法律救济,其目的是通过责令造成环境损害的责任人采取环境综合整治措施恢复受到损害的环境的功能和价值。近十年来随着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刑事案件的增多,环境修复这一法律救济形式才进入法院司法裁判的范畴。本文通过对近年来涉及环境修复的司法判例的考察,认为法院关于环境修复救济措施的探索对于丰富环境司法实践、完善环境损害救济很有积极意义。但是法院做出的环境修复决定也存在着法律依据欠准确,标准不统一,责任方式、修复目标和方案缺乏指引等问题,故认为为了改进环境修复的法律实践,必须完善环境修复立法、标准、程序和协调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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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0 / 27+139 +139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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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环境修复法律制度探析 [J].
李挚萍 .
法学评论, 2013, 31 (02) :10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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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庭案例选编[M]. 法律出版社 , 王立,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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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12]清环保民初字第3号民事调解书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