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

被引:3
作者
彭军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2]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立法; 司法适用; 法制统一; 法律冲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7 [地方法制]; D926.21 [最高人民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0106 ;
摘要
法律冲突是司法实践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法院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是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的重要参与主体。通过考察相关司法实践可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在时间上经历了动态转变过程,在对象上呈现出不同的评述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在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过程中,借助制度规则、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司法案例等基本方式,通过激活选择适用权明确权力基础、创制裁判规则强化供给、多元化司法技术应对审判压力和风险等策略选择,总体上维护了法制统一原则。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的具体实践在权力基础、制度规范和程序运作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在能动主义与自我克制、原则性与灵活性、立法监督与司法审查等理论逻辑之间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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