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颁证、子孙传承与农民的承包地转让意愿

被引:16
作者
刘同山 [1 ]
孔祥智 [2 ]
机构
[1]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关键词
确权颁证; 子孙传承; 承包地转让; 农民意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是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沿领域。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正在快速推进。为了更好地理解农民与农村土地的关系从而推进相关改革,本文从农村土地兼具资源资产属性和乡土文化传承功能出发,理论分析了土地确权颁证、子孙情况对农民承包地转让意愿的影响。对中国黄淮海农区6省20县(市、区)998个样本农户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如果一次性给予40年当地最高租金,分别有44. 7%和34. 2%的农民愿意把一部分承包地出售给国家或转让给本集体成员。基于上述调研数据,在将承包地转让分为"出售给政府"和"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两种方式后,本文采用可同时处理两个二元选择问题的BiProbit模型估计了是否有承包证以及拥有子孙情况对农民承包地转让意愿的影响,并把子孙情况从三分类变更为二分类进行了重新估计。研究发现:与没有土地承包证相比,拥有承包证的农民愿意把一部分承包地"出售给政府"或"转让给本集体成员"的概率分别高27. 0%、25. 4%;与没有子孙的农民相比,有子孙的农民愿意把一部分承包地"出售给政府"或"转让给本集体成员"的概率分别低25. 7%、26. 8%,上述结果都在5%的水平上显著。可见,确权颁证会强化农民的承包地转让意愿,但农村承包地仍然具有很强的乡土文化传承功能。承包地转让不只是纯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关系的调整,还受到农民生活方式和乡土文化的影响。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类型农民尤其是没有子孙者的承包地转让意愿及差别化政策需求,稳妥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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