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的制度创新:规范和制约有关环境的政府行为

被引:14
作者
王曦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新《环境保护法》; 制度创新; 政府行为; 环保主体;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14.10.009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通过分析政府在我国环保事业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指出政府在环保事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既是管理者又是地方经济的规划者和推动者的双重身份,使得政府有双重责任。新《环境保护法》紧紧抓住政府这个关键主体并在规范和制约有关环境的政府行为方面作出了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制度创新,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勤勉、积极履行环保职能,克服环保领域里的"政府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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