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与黄兴年先生再讨论

被引:1
作者
王宗军
花芳
杨忠诚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
机构投资者; 公司治理; 政府监督; 股权分置改革;
D O I
10.19648/j.cnki.jhustss1980.2008.04.020
中图分类号
F276.6 [公司];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2 ;
摘要
股权分置改革为机构投资者成为合格有效的监督主体奠定了制度化基础和提供了利益动机,政府职能发生相应转化,开始大力倡导发展机构投资者,为其成为合格监督主体提供良好机遇,随着市场的逐步规范和机构投资者规模的壮大,本文认为机构投资者可以而且一定能够成为公司治理的有效监督主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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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凌姗 ;
刘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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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实证分析 [J].
邵颖红 ;
朱哲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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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管理科学, 2006, (05) :33-34+37
[4]   也谈产生公司有效监督主体的前提——兼与王宗军商榷 [J].
黄兴年 .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01) :92-96
[5]   基金持股与上市公司业绩相关性的实证研究 [J].
娄伟 .
上海经济研究, 2002, (06) :58-62
[6]  
上市公司管理经典案例[M].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姚铮,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