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大数据局的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基于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实证分析

被引:63
作者
张克
机构
[1]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关键词
大数据; 大数据局; 行政管理; 数据治理; 机构改革;
D O I
10.16582/j.cnki.dzzw.2019.06.012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省级大数据局是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许多省份的"自选动作",对完善地方政府数据治理体系意义重大。研究发现,省级大数据局的机构设置多突出大数据发展和管理职能,主要有省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挂牌机构三类,职能配置整合了大数据决策、执行与监督管理权,总体上呈现出相对集中大数据管理职能和从侧重行业管理、政务管理转向大数据综合治理的大趋势。当前,省级大数据局运行中仍存在机构性质不明确、职能定位不清晰、职能配置不科学等挑战。优化地方大数据机构职能体系,亟需明确大数据行政管理职能的内涵外延,合理划分大数据局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享的数字政府体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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