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管的政治应责:人民在哪?如何回应?

被引:22
作者
沈岿
机构
[1]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关键词
行政监管; 应责; 问责; 政治应责; 食品安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1204 ; 120401 ;
摘要
"应责"不同于"责任",有回应和惩戒两个维度,侧重于关系的、动态的过程。行政监管的政治应责是行政机关(特别是其首长)为其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绩效,向人民及其代表机关应责,向执政党应责,以及在科层体制内向上级应责。以号称"建立最严格法律责任制度"的食品安全领域为例,重大事件事后问责、政府绩效考核、监管规则制定过程公众参与以及代议机关专题询问,都在用不同形式表现着政治应责,但仍存在重要不足、难以达到充分有效,若对其关切和推动不够,或会成为整个监管责任体系的木桶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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