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告知义务

被引:56
作者
程啸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处理者; 告知同意规则; 告知义务;
D O I
10.19916/j.cnki.cn31-2011/d.20210721.006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告知同意规则由告知规则与同意规则组成。告知规则意味着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负有向个人进行告知相关事项的义务。无论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是否基于个人的同意,处理者原则上都负有告知的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了可以免于告知。告知义务对于确保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权,贯彻落实公开透明原则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对免除告知义务的情形、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告知的内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是非常正确的,但是还需要进一步通过相关立法和标准作更细致明确的规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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