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裁判的三种形态

被引:46
作者
陈瑞华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定罪裁判; 量刑裁判; 程序性裁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定罪裁判、量刑裁判和程序性裁判的相对分离,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生的重大改革。这三种司法裁判程序具有各自的诉讼形态和构造,并在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中具有一系列的程序保障。这三种司法裁判形态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诉讼格局,大大拓展了公诉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丰富了刑事辩护的基本形态,对于刑事证据规则的多元化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这三种司法裁判形态进行全面研究,对于我们深入揭示刑事审判的规律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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