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行政规制的断裂与统合

被引:46
作者
刘超
机构
[1] 华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风险; 行政规制; 逻辑起点; 断裂; 统合;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3.03.008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风险社会中环境法制以应对环境风险为预期。环境风险的不确定和高科技背景,使得对其规制的重点不在于修改追求稳定性的立法,而在于能够"就事论事"的环境行政执法,规制环境风险是环境行政的逻辑起点。当前的环境行政缺乏整体视野与思路,在规制理念、规制制度、规制机构和规制过程这四个方面存在着断裂。断裂的弊端可以通过统合环境风险行政规制工具的方式寻求解决,统合的可能进路有确定环境行政规制中的价值排序与优先顺位、充分的环境风险信息交流以及规制中市场手段的适用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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