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应遵循的原则探析

被引:19
作者
焦海洋
机构
[1]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府数据; 数据开放; 法律原则;
D O I
10.13266/j.issn.0252-3116.2017.15.009
中图分类号
G25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1205 ; 120501 ;
摘要
[目的/意义]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是中国大数据战略的核心。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必须由法律制度予以调整、推进和保障。原则是法律的要素之一,并且法律原则具有基础性、稳定性,对于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法律制度的构建必不可少。然而,中国尚无政府数据开放的专门立法。为明确政府数据开放应循的原则,对于国际组织和不同国家的政府数据开放原则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借鉴。[方法/过程]首先,阐释政府数据开放的八项原则;其次,评析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的政府数据开放原则;最后,提出中国政府数据开放的法律原则。[结果/结论]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应当遵循公开原则、质量原则、及时原则、平等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和安全原则。
引用
收藏
页码:81 / 88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14 条
[1]  
Open Data; Privacy; and Fair Information Principles.[J]..Berkeley Technology Law Journal.2015, 3
[2]   国内外政府数据开放现状比较研究 [J].
岳丽欣 ;
刘文云 .
图书情报工作, 2016, (11) :60-67
[3]   数据权、数据主权的确立与大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 [J].
齐爱民 ;
盘佳 .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36 (01) :64-70+191
[4]   法律规范特征的两面性——从法律目的实现的角度分析 [J].
郭忠 .
浙江社会科学, 2012, (06) :50-56+157
[5]   论利益平衡视野下的个人信息权制度——在人格利益与信息自由之间 [J].
齐爱民 ;
李仪 .
法学评论, 2011, 29 (03) :37-44
[6]   行政法上的平等原则研究 [J].
周佑勇 ;
伍劲松 .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04) :520-524
[7]   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J].
陆平辉 .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3, (02) :53-61
[8]   论行政公开原则 [J].
吴建依 .
中国法学, 2000, (03) :90-97
[9]  
大数据.[M].新玉言;李克.台海出版社.2016,
[10]  
大数据环境下政府数据开放研究.[M].迪莉娅.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 978-7-5130-2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