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规制的迭代与革新

被引:89
作者
张凌寒
机构
[1]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算法规制; 双轨制; 技术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7.9 [其他];
学科分类号
0306 ; 030605 ;
摘要
算法从互联网时代即已成为法律规制的对象,其法律地位随着技术发展不断演进。在互联网1.0时期,法律沿用传统手段应对算法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算法仅具有技术上的意义;在互联网2.0时期,算法规制经过了从调整算法设计到调整算法部署和运用的迭代,算法也从产品化的算法演进为工具化的算法。人工智能时代,由于大数据与深度学习技术,算法进一步演化为本体化的算法。算法决策因具有不可解释性而逃逸法律责任,算法嵌入式扩张导致场景化规制失灵,算法平台化运行与公共利益隔离。因此,算法规制面临再次迭代的必要。算法规制的革新,一方面应实现调整对象的升级,另一方面应平台责任和技术责任双轨并用。算法的技术责任,应从设计、运营与事后救济三个流程充分展开,既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责任体系,也应创制必要的规则,以保障算法设计、部署和运营合理化,遏制算法滥用对潜在正当法律利益的威胁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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