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审查的界限——论网络交易平台对用户内容的行政责任

被引:108
作者
赵鹏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 用户内容; 行政责任; 私人审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近年来,立法有强化网络交易平台对其用户内容行政责任的趋势,透过监管部门的解释,这些立法被进一步理解为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普遍性地主动监控用户交易。这种规则违背了网络交易平台的本质,既无法实现整饬市场秩序的目标,又大幅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还影响了法律的确定性,从而抑制了互联网的创新能力。与此同时,广泛借助平台企业私人审查用户内容,还会导致突破比例原则约束、缺乏正当程序保护、合法性约束淡化、对监管部门难以问责等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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