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隐私以及人工智能时代的宪法创新

被引:51
作者
季卫东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关键词
监视社会; 算法歧视; 算法黑箱与问责; 机器人权; 区块链协议; 宪法体制创新;
D O I
10.13519/b.cnki.nulr.2020.01.001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本文以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正比例关系为线索,分析了信息技术普及和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公民基本权利面临的危机以及宪法体制进行创新的契机。过度强调隐私会限制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应用,使人工智能难以迅速进化;反之,则会造成机器官僚主义的独裁、问责机制的瓦解——这是当今宪法学的一个悖论。笔者认为,随着机器学习能力不断加强,算法黑箱化问题日益严重,以技术制衡技术将成为自然人对机器人进行间接管制的重要方式。疫情防控中智慧网络用于社会基层治理的实例和外国电子政府的经验也证明:把集权式的人工智能算法与分权式的区块链协议结合起来进行合理的机制设计,有可能成为新时代宪法秩序变迁的方向。
引用
收藏
页码:1 / 12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9 条
[1]  
比尔·盖茨:应对机器人征税.[N].王婧;.经济参考报.2017,
[2]  
规训与惩罚.[M].(法)米歇尔·福柯(MichelFoucault)著;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
[3]   5G对社会与法治的影响 [J].
季卫东 .
探索与争鸣, 2019, (09) :44-46
[4]  
日本经济.[J]..中国经济景气月报.2019, 05
[5]   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法上的反自动化决策权研究 [J].
张建文 ;
李锦华 .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31 (02) :23-29
[7]   我国司法人工智能建设的问题与应对 [J].
程凡卿 .
东方法学, 2018, (03) :119-130
[8]   区块链与未来法治 [J].
郑戈 .
东方法学, 2018, (03) :75-86
[9]   人工智能时代的司法权之变 [J].
季卫东 .
东方法学, 2018, (01) :12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