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后,企业间的分工逐步从水平分工(产品间分工)深化为垂直分工(产品内分工)。参与产品内分工的企业若专业化于价值链的制造环节,则表现为重资产运营;若专业化于价值链的研发和营销环节,则表现为轻资产运营。在竞争性均衡中,企业的超额利润来源于独占性资源,而外包生产业务并不构成独占性资源,因此,轻资产运营本身不产生超额利润。本文在实证上利用1999—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以固定资产占比和销售费用占比等指标构造轻资产测度变量,通过面板数据模型研究轻资产运营对企业利润率的影响,结果没有发现支持"轻资产企业的利润率更高"的证据。本文的启示是企业应该根据成本最小化原则决定是否参与价值链分工:根据自身竞争优势决定专业化于价值链上的哪一个环节,通过"干中学"逐步积累独占性资源,形成核心竞争力,而不应该把财务报表上的轻资产运营作为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