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动驾驶汽车被动接管规则

被引:16
作者
郑志峰 [1 ,2 ]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2] 西南政法大学数字法治政府研究院
关键词
自动驾驶汽车; 被动接管规则; 人机协作; 替代型人工智能; 人类中心主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6 [交通运输经济和邮电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被动接管规则是人机共享驾驶控制权的具体体现,影响着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人类用户的权利义务责任,决定着自动驾驶汽车的产品形态,具有现实的规范意义。被动接管规则的产生有技术、行业以及伦理多方面的考量,目的是以人类智能弥补机器智能阶段性发展的不足,在自动驾驶系统之外增加冗余安全力量,也是试图贯彻渐进性发展路线以及人类中心主义伦理立场的尝试。然而,人机协作不适合驾驶活动,让人类用户在紧急情况下承担接管职责只会徒增事故风险,同时被动接管规则对于生产者、消费者都不友好,会极大地阻碍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进程,跨越式发展路线更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此外,机器驾驶取代人类驾驶并不会导致人机关系走向失控,被动接管规则有悖于自动驾驶汽车作为替代型人工智能的设计初衷,与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准则实属南辕北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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