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协议

被引:58
作者
何渊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上海博士研究生
关键词
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法; 行政合同; 公法契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与行政合同不同的是,行政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对等性行政契约。它的缔结,主要是合作各方的事,中央政府无法越俎代庖。但行政协议法这一制度平台是地方政府无能为力的,只能由中央政府来构筑和提供。只有制定行政协议法,中央政府才能对地方政府的协作实现法律监控,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也才能稳固和得到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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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3 / 50+104 +104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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