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都市霾与雾的区别

被引:213
作者
吴兑
机构
[1] 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
基金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关键词
都市; 霾; 雾; 过饱和度; 相对湿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P426.4 [雾]; P427.12 [];
学科分类号
0706 ; 070601 ;
摘要
都市霾的出现有重要的空气质量指示意义,而雾或轻雾与特定的天气系统相联系。由于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都市霾现象或灰霾天气日趋严重,霾与雾的区分成为一个非常现实,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东南沿海各省用相对湿度区分的标准普遍偏低,将大量霾记成了轻雾或雾。实际上近地层大气中每时每刻总是有霾存在的,而雾滴的存在是少见或罕见的;霾滴要想通过吸湿增长成为雾滴,必须有足够的过饱和度,能够越过过饱和驼峰才行,这在自然界并不容易。在非饱和条件下,不但非水溶性的霾不能转化成雾滴,即便是水溶性的霾粒子一般也不可能吸湿转化为雾滴。实测资料表明,出现雾时,极端最小相对湿度是91%,在相对湿度低于90%的情况下,没有观测到雾。降温是达到饱和形成雾滴的最主要、最重要的物理过程,在自然界中的霾滴通过吸湿过程增长成雾滴几乎不可能。历史上我国各级气象部门从来不存在以相对湿度70%界定轻雾与霾的补充规定。区分霾和雾,应该根据影响天气系统的变化,结合宏观特征的各种判据来确定。建议将相对湿度的阈值定为90%,作为区分轻雾与霾的辅助判据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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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气象观测[M].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张霭琛编著, 200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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