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内涵、作用与偏误规避

被引:377
作者
胡鹏辉 [1 ]
高继波 [2 ]
机构
[1]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
[2]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关键词
新乡贤; “在乡性”; 价值规范; 村民自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C912.82 [农村社会学];
学科分类号
083304 ;
摘要
在如火如荼的新农村建设中,"新乡贤"一词被提出并引发了众多讨论。文章在考察新乡贤的历史渊源之后,提出应着重强调其"在乡性"、资财、知识与道德。新乡贤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能影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并愿意为之做出贡献的贤能人士。在目前乡村价值规范体系坍塌的情况下,新乡贤的核心作用在于凝聚乡邻,以道义整合利益,发展出在新时代下适应乡村发展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在此基础上,为乡民提供一套行动准则,实现乡村治理由"主体到规则"的转变,进而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与此同时,需要规避一些可能出现的认知偏误:首先,新乡贤不应是"现代化治理"的主体,而是起到助力作用,乡村治理的主体应是乡民;其次,"新乡贤"是可以促进和催化的,但绝不能"培育";最后,通过建立完善、规范的约束制度和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并发挥"同乡会""团拜会"与各种仪式性活动的优势来培育新乡贤的作用环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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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0 / 29+144 +144-145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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