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保全的类型化分析

被引:10
作者
占善刚
刘丹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执行保全; 财产保全; 行为保全;
D O I
10.13317/j.cnki.jdskxb.2013.03.014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2012年8月31日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100条新增行为保全制度,填补了以行为给付为保全对象的制度空白,丰富了保全制度的内涵与外延。但第100条文义不足以涵括行为保全的样态。此外,行为保全与财产保全,根据功能、目的和采取措施的不同,又可以作进一步类型划分,《民事诉讼法》在制度安排上未对保全进行类型化区分,适用中易滋流弊,亟待完善。
引用
收藏
页码:64 / 69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证据部分 [J].
高一飞 ;
林国强 .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2, 26 (01) :61-6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M].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3]  
民事证据法研究.[M].占善刚; 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4]  
民事诉讼法专论.[M].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5]  
民事诉讼法立法与适用.[M].唐德华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6]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M].谢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7]  
日本新民事诉讼法.[M].白绿铉编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8]  
新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M].唐德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