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渔业权的探讨

被引:23
作者
崔建远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
关键词
渔业权; 水权; 准物权; 水域所有权;
D O I
10.15939/j.jujsse.2003.03.005
中图分类号
D922.4 [农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养殖权和捕捞权均属于渔业权,不宜把它们分成两项法律制度。渔业权是独立于水权的准物权,在客体、权利构成方面具有复合性,带有公权色彩。其取得既需要水域所有权这个母权,又需要行政许可予以"催生"、"准生"与确认。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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