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的三个误区

被引:11
作者
罗煜 [1 ,2 ]
贝多广 [3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2] 国际货币研究所
[3]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金融扶贫; 贫困人口; 贷款利率; 财政资金; 银行; 金融机构; 误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3.8 [农业收入与分配]; F832.4 [信贷];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1203 ; 0202 ; 1201 ; 020204 ;
摘要
<正>金融扶贫不能等同于给贫困人口提供贷款,也不能等同于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更不能视为所有金融机构的义务2015年以来,金融系统在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论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是商业性金融机构甚至金融监管部门都推出了具体针对贫困人口和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从国际经验来看,发展普惠金融确实有助于减少贫困,全球范围内也有不少成功案例。但是,在金融扶贫方面,普遍存在以下三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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