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1 条
家庭经营型种粮适度规模的确定——以株洲市辖区为例
被引:6
作者:
朱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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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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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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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亚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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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1]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 湖南农业大学公管法学院
来源:
关键词:
种粮兼业户;
种粮大户;
适度规模;
株洲市辖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5.2 [生产管理、经营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1203 ;
0202 ;
摘要:
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生产是符合我国农业国情的主要农业生产形式,确定农户种粮适度规模对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增加农户种粮收益、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以株洲市辖区为例,文章利用随机调查法获取了15个村84个种粮户、利用案例调查法获取了7个种粮大户2013年的基本情况,通过分析种粮投入、产出的结构、水平,在保证农户一定收入的前提下确定了:(1)现实条件下的种粮适度规模,外出务工农户、其他兼业农户人均需各经营2.13hm2、1.73hm2单季稻或者1.04hm2、0.94hm2双季稻,种粮大户人均经营6.02hm2单季稻或3.06hm2双季稻;(2)在有土地流转费、有政府粮食补贴的假设条件下,按照株洲市标准农作制度"早稻-晚稻-油菜"从事双季稻生产,则外出务工农户、其他兼业农户及种粮大户人均经营的适度规模分别为1.01hm2、0.91hm2及2.92hm2;(3)存在(2)的假设、不再有兼业收入且进行农地整治,则人均需经营2.23hm2双季稻可获得预期收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开展农地整治、加强土地权属的调配,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一步完善种粮补贴发放机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为农户土地双向流转提供信息等措施建议促进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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