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在我国民法典中的确立及其地位

被引:23
作者
陈星
机构
[1] 广西民族大学
关键词
个人信息权; 具体人格权; 人格权法;
D O I
10.16365/j.cnki.11-4054/d.2016.06.001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基础为人格权。个人信息具有独立的属性和价值,不能为其他具体人格权客体所概括,与一般人格利益相比具有特殊性并已经形成一个独特的类别。个人信息权是一项崭新的具体人格权,是信息时代民法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个人信息保护应当在民法典人格权法编的一般规定中加以明确,个人信息权应当在人格权法编中独立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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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M].王利明 ; 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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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研究.[M].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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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现代化研究.[M].公丕祥主编;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编;.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6]  
民法.[M].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7]  
德国民法总论.[M].(德)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Medicus)著;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
[8]  
法理学.[M].(美)E.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著;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9]  
毛泽东选集.[M].毛泽东 著.人民出版社.1991,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