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数据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管辖权的影响和法律对策

被引:3
作者
常景龙
机构
[1]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关键词
跨界数据流动; 发展中国家; 管辖权;
D O I
10.13395/j.cnki.issn.1009-0061.2007.04.019
中图分类号
D996.3 [国际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国内外从国家主权和基本权利的角度对跨界数据流动进行研究者甚为罕见。本论题中的跨界数据流动概念采用跨学科的定义。作为数据净流入国的发展中国家的基本权利中的管辖权正在遭受跨界数据流动的挑战。发展中国家应采纳效果原则,将立法管辖权扩展至包括网络空间在内的有关跨界数据流动的行为,以数字净输入方为本位构建国内和国际的信息通信技术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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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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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 (04) :13-21+62
[2]   信息政策与越境数据流(TDF) [J].
梁俊兰 .
情报资料工作, 1997, (05) :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