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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五问
被引:7
作者
:
王金南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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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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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生态补偿试点项目技术组
王金南
张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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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生态补偿试点项目技术组
张惠远
机构
:
[1]
国家生态补偿试点项目技术组
来源
:
时事报告
|
2006年
/ 06期
关键词
:
生态补偿机制;
水质水量;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
083305 ;
1204 ;
摘要
:
2004年9月8日,浙江省金华市的两个乡镇签订了一个特殊的协议,住在两条溪水下游的傅村镇每年向上游的源东乡交5万元,期限两年。这笔钱是对源东乡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下游用水安全以及为此而造成的财政收入减少的补偿。这就是简单的生态补偿。此后,浙江省政府在2005年9月出台了全国首个生态补偿地方法规——《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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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4 / 45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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