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NGO在社会矛盾中的调节作用

被引:1
作者
张四梅
机构
[1]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
关键词
非政府组织; 社会矛盾; 调节作用;
D O I
10.16480/j.cnki.cn43-1326/c.2005.05.005
中图分类号
D632 [民政工作];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非政府组织在克服贫困、扶助社会弱势群体、抵制政府侵犯公众利益的不合理行为、社会教化、应对社会公共危机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社会矛盾起到了很好的调节作用。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非政府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和规范非政府组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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