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一般条款与纯粹经济损失的责任限制

被引:16
作者
梅夏英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纯粹经济损失; 侵权法一般条款; 权利损害; 义务违反; 行为不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在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上,首先应明确权利保护与纯粹经济损失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利损害与义务违反之间的关系。权利保护与损害赔偿之间存在着巨大裂隙,通过权利损害来界定可赔偿的经济损失范围的作用相当有限,侵权法应更多地从义务违反的角度关注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关系。相应地,基于现有法律架构和基本国情,我国应采取德国侵权法一般条款立法模式,从义务违反的角度解决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有关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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