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视角下地方政府担保性债务的规制与担保程序建构思考——以武汉市为例

被引:1
作者
李璇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地方政府; 担保性债务; 博弈论; 武汉市;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 [财政法]; F812.5 [国家公债、债券、外债];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20203 ;
摘要
地方政府不是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担保主体,但现实情况中许多诸如武汉市的地方政府为谋求发展通过担保来获取发展的机遇。获得政府担保的机构在无法还贷时则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还债责任,久而久之形成了巨大的债务缺口。借助"博弈论"的研究理论和试验方法,从寻求良性担保性债务的整体目标出发,在担保性债务形成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防范风险,力求使得地方政府不为担保性债务所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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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政府或有债务问题研究.[M].张海星; 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2]  
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间事权财权关系研究.[M].卢中原; 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