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范化效应检视

被引:10
作者
徐旭初
吴彬
机构
[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规范化效应; 质性规定; 治理结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经营主体;
D O I
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17.01.008
中图分类号
D922.4 [农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正式颁布施行至今几近十年,在此期间,我国农民合作社迅猛发展,但在规范化建设方面仍然差强人意,面对各种对所谓"假合作社"、"僵尸合作社"或"翻牌合作社"以及"精英俘获"、"大农吃小农"等热点非议,我们需要重新回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基于此来检视其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化效应。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框架下,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必然是有限的规范化建设。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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