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序格局社会中的法治困境——以国民政府监察院“打虎”为例

被引:8
作者
刘云虹
机构
[1]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
差序格局; 法治; 监察院;
D O I
10.13858/j.cnki.cn32-1312/c.2014.01.009
中图分类号
D693.6 [国家行政]; K263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1937年)];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4 ; 030503 ; 0307 ; 060205 ;
摘要
监察院是南京国民政府的最高监察机关,是法治的实施机关。本文以监察院弹劾权行使的情况和监察院"打虎"失败的案例,探讨国民党统治下的法治困境。从差序格局的社会生态出发,阐述其差序有别的私伦理、"情大于法"和"关系"原则与法治所蕴含的公共、理性、平等、公正精神的根本冲突,以及对监察院监察实践的影响:执法者因私废法,"不打老虎,专打苍蝇";违法者因情违法、恃情违法,凭借"关系"逃脱法律惩戒,令监察院"打虎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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