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破产处置

被引:11
作者
刘冰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农村承包土地; 经营权; 破产处置; 双重价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32 [农业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社会性和财产性双重价值,在破产中处置土地经营权的财产价值,常常受到社会性价值的掣肘,致使土地经营权的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的立法宗旨之间形成冲突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趋势不可阻挡,以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市场经营充满风险,当其经营陷入危机引入破产制度解决债务问题时,需要妥善处置土地经营权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立法宗旨的矛盾建议给予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农民附条件的优先权和选择权,优先权和选择权的设置是有偿且自愿的,在农民遭遇投资失败导致失去土地时,可以行使优先权或选择权重新购回土地。
引用
收藏
页码:182 / 191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24 条
[1]   企业破产中环境债权之保护 [J].
张钦昱 .
政治与法律, 2016, (02) :143-153
[2]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全性 [J].
李明秋 ;
孙海燕 ;
牛海鹏 .
中国土地科学, 2013, 27 (04) :42-45
[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与制度选择 [J].
王晓慧 ;
李志君 .
当代法学, 2006, (04) :64-68
[4]   从和谐社会的视角看公平与效率 [J].
董振华 .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2005, (03) :19-23
[5]   对于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几点思考——兼论建立地上权和永佃权的概念考证 [J].
陈煜 ;
彭俊瑜 .
甘肃农业, 2005, (08) :32-33
[6]   企业破产立法目标的争论及其评价 [J].
韩长印 .
中国法学, 2004, (05) :82-89
[8]  
破产法的转型.[M].李曙光.法律出版社.2013,
[9]  
破产法.[M].王欣新;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10]  
博弈.[M].张曙光; 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