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几点思考

被引:49
作者
王树义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关键词
必要性; 可行性; 基本定位; 具体思路;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8.03.005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任何一项立法活动,首先都应当研究其必要性和实际可能性。中国的土壤污染形势严峻,现行有关立法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对其进行修改或修订,涉及面广,难度大,耗时长,难达目的。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势在必行。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立法条件基本成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应以"法律"为表现形式,以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里的"基本法律"为基本定位,全面调整土壤污染防治活动中所形成的主要社会关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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